吉 祥 财 会

****

发布于2024-03-07 15:57:28

19085

请问老师(委托加工业务中,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,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;若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记入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”科目的借方。)这段话是什么意思?

吉祥财会

回答于 2024-03-07 16:06:27

收回后直接出售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,交的消费税是不能抵扣的,计入成本 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,消费税可以抵扣,记入“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”科目的借方。

我要提问

每个问题请间隔5分钟,未购课仅能提交3次问题

最多上传三张图片

重置

提问

  • 联系客服

    客服热线  客服热线

    请联系客服

    工作时间  工作时间

    8:00——23:00

  •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
    QQ客服 QQ客服
    在线咨询

    客服1

    1808660677

该章节不能体验试听

赶紧报名加入,一起学习吧!

请联系老师
请联系老师
QQ客服

QQ客服

客服1

1808660677

微信客服

微信客服

微信客服1

x940582936

电话客服

电话客服

客服1

13230825633

8:00——23:00

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