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固定资产需在购入次月开始计提折旧,并且是每月都需要计提折旧.那么,如果企业因季节性施工或者其他情况,固定资产暂停使用,折旧如何处理?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吗?
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吗?
答: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--固定资产》第十四条规定,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.但是,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.《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--固定资产〉应用指南》第一条第一款规定,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,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,当月不计提折旧,从下月起计提折旧;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,当月仍计提折旧,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.
因此,从会计上看,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需要计提折旧.
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,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;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,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.
税法明文规定,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停止计算折旧.因此,会计上计提的折旧不能税前扣除,税会规定不一致的,应进行纳税调整.
特殊情况:因改扩建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
因改扩建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属于特殊情况: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,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,不再计提折旧.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,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.因此,因改扩建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.